一个保护组织本月未能让开发商重新安装麦格劳·希尔大厦的现代艺术大厅法官站在了已经拆除了大部分房屋的业主一边。
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艾琳·拉考尔(Eileen Rakower)驳回了保护主义者于9月10日(星期五)提起的诉讼,他们要求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大楼(西区330号,42号)的所有者出庭nd作为重建计划的一部分,该街将恢复20世纪30年代的原始大厅。
今年早些时候,由Deco Towers Associates和Herald Square Properties领导的业主团队开始拆除大厅,此前纽约市地标保护委员会(LPC)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审查对大楼外部的拟议更改。
Rakower随后下令,在保护主义者的诉讼生效之前,任何从大厅中移除的原始建筑特征都要被保存下来判决,以防他们赢了让游说团体恢复原状的战斗。
保护主义组织the拯救麦格劳-希尔联盟他认为大堂的现代艺术特征本质上是由金属板、镀铬装饰和其他可以重新安装的建筑部件组成的套件,不像大堂主要由石头或石膏墙定义。
Rakower的裁决是在周五40分钟的虚拟听证会结束时做出的,这意味着建筑所有者不再被要求保存被拆除的历史材料,并可能继续拆除大厅。
自今年2月以来,已有超过4000人签署了一份请愿书,敦促业主保留原来的大厅。在这一点上,保护主义者的一个选择是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Rakower的决定。
与托马斯·柯林斯(Thomas Collins)共同创立该联盟的西奥多·格伦瓦尔德(Theodore Grunewald)拒绝透露该组织可能采取的步骤。Grunewald表示,此次拆除是对纽约建筑遗产的巨大损失,他对法官的判决“非常失望”。
“这是全球性的损失,”他说。麦格劳-希尔建筑绝对是国际风格、装饰艺术和流线现代风格的独特融合。唯一可与之媲美的是Howe和Lescaze在费城设计的PSFS大楼,它融合了国际风格和流线型现代风格。但这三座塔都有。”
Grunewald说,在上周的法庭听证会之前,从大厅抢救出来的搪瓷板、钢管和其他建筑构件一直受到法官的保护,本来可以重新安装,但它们已经不安全了。
他补充说:“这使这些材料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因为(这些作品)不再受法院的保护。”。
他说,如果大堂不修复,最大的潜在损失是,大楼将不再拥有建成时那种内外“无缝”的关系。他说,麦格劳-希尔大楼“绝对独特”的地方在于,大楼“大胆的外部装饰词汇”被运用到内部,形成了“统一的建筑组合”。
他说,由Raymond Hood和Godley & Fouilhoux设计的房子,内部和外部是“一模一样的”。“大厅在大楼的外面,大楼的外面就是大厅。没有分离。这是美丽和快乐的一部分,也是它在建筑史上真正意义的一部分。很少有建筑能做到这一点。”他说,如果永久性地改变大堂,“你实际上是在剥夺公众对外部环境的全面体验。”
这座35层的建筑是为麦格劳-希尔公司建造的,完工于1933年,当时国际风格刚刚在美国受到关注。1979年,它被指定为纽约市的地标。
麦格劳·希尔已经不在这座大楼里了,这座大楼现在被称为330西42nd.DTA和先驱广场正在为新的办公租户翻新大楼MdeAS建筑师事务所和Higgins Quasebarth & Partners设计顾问。
今年早些时候,当纽约市地标保护委员会(Landmarks Preservation Commission)就改变该建筑外观的计划举行公开听证会时,保护主义者首次对大厅发出了警告。在2021年2月9日的听证会上,委员们以11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批准了开发商在街道上改变店面和门道的计划,并对外部做出其他改变,包括新的标识和雨棚。
当委员们在2月份的会议上公开作证时,格伦瓦尔德和其他保护主义者对该建筑的游说计划提出了质疑,称他们认为该建筑应该得到保护。代表t设计团队表示,他们希望保留一些原有的功能,同时增加新的元素,以创造新旧融合,满足今天的租赁需求。
在听取了有关大堂的公开证词后,几名委员表示,他们欣赏该设计的“无缝”性质,但指出,他们面前的申请是考虑对外部提出的改变,而不是内部。他们说这个建筑的外观保护地标地位,赋予该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的计划的外表,但大厅不是单独保护当地室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状态和结果,他们没有合法权力审查游说的计划。
在周五的法庭听证会上,联盟的律师杰克·莱斯特(Jack Lester)认为,该委员会确实有权审查和批准游说团的计划,因为它在1989年被列入了国家历史名胜名录(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使其成为州和联邦地标性建筑。
莱斯特认为保护委员会的指控是考虑“特殊字符”或标志性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效果,任何提出的变化会对他们,并且面板不局限于只看内饰,纽约政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位。
开发商的律师杰弗里·布劳恩(Jeffrey Braun)表示,这种方式行不通。他辩称,委员会有权审查对建筑外部提出的修改,因为纽约市已将其指定为单独的城市地标,而不是大厅,因为纽约市没有将建筑内部单独列为地标保护。
布劳恩说,2月9日审查的申请只涉及大楼的外部工作,因为这是委员会有权审查的内容。他说,保护主义者套装”真的是一个手法,试图引导外部批准工作变成一个声称地标委员会不应该允许内部工作大楼的大厅里,只是不加起来……只是绝对没有价值,这种情况下的法律。”
布劳恩补充说,保护联盟“正在抱怨地标委员会未能解决其管辖范围以外的问题。”。“这确实涉及管辖权问题。”
此外,他说,“国家和国家历史遗迹登记册上的名称与地标委员会的权力无关。它们是在完全独立的法定计划下存在的。”
市检察官贾丝明·保罗(Jasmine Paul)指出,2020年9月,LPC对改变游说团的计划进行了员工级审查,并发布了一份“无效证明”,允许拆除原有的内部结构。
保罗说:“如果请愿人对游说工作有异议,或者认为游说工作或对游说工作的批准是非法的,那么他们应该质疑2020年9月24日的决定,而不是2021年2月9日做出的决定。”。
保罗同意布劳恩的观点,即委员会只有法律权力对涉及纽约市标志性建筑部分的提案作出决定。
“法律明确规定,委员会只对地标性建筑的部分拥有管辖权,”她说。“在这里,麦格劳-希尔建筑的唯一地标性部分是建筑的外部,该应用程序仅针对建筑的外部。”
在她的裁决中,Rakower指出了2020年员工层面的决定,即批准一份单独的“无效证书”,允许开发团队拆除原来的大厅。
她说,保护主义者应该在2020年做出这一决定时提出反对意见,而不是质疑2021年2月涉及外部变化的决定。她说,如果联盟提出诉讼,以解决2020年关于游说工作的决定。“这将是不合时宜的,而且不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法官还指出,保护局于2015年收到一项请求,要求给予麦格劳·希尔大厅室内地标地位,但决定不这样做,因为它已被修改——这一决定也是由工作人员而非全体委员会做出的。
“这是标志性建筑保护委员会的决定,“Rakower说,“太多的变化了,原来的建筑从1930年代一直在广泛地改变了内部在1980年代和这些内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名称是不可行的,他们选择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Rakower说,2015年不给予大厅地标保护的决定是保护主义者采取行动的适当时机,但“没有人对此提出上诉,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也没有人对此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她说,她只能根据委员会有法律权力审查的内容做出决定:“我在这里的作用非常有限。”
Grunewald在法庭听证会后说,更大的保护团体从来没有机会为将大厅指定为地标而争辩,因为这个决定是在工作人员层面做出的,没有举行公开听证会。他说,工作人员之所以决定不承认室内地标性建筑的地位,主要原因是1980年增加了不同的天花板,但他指出,大堂的其他部分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就完好无损,状况极佳。
该联盟的律师莱斯特告诉法官,委员会在2月9日对外部变化的审查,是保护主义者第一次有机会在公众听证会上就该建筑的计划发表评论,这就是他们起诉的原因。
“这确实是请愿者唯一的机会,”他说。
保护主义者可能还有另一个机会。Rakower表示,对委员会的行为提起诉讼的合适时机是在委员会为其审查的工作颁发适当证书之后。尽管麦格劳-希尔的听证会于2月9日举行,该小组当天投票批准了拟议的变更,但官员们表示,其决定取决于开发商提交反映会议上建议的设计修订的后续文件,以供“最终决定”。
据Paul称,该机构仍在等待一套修改后的图纸,还没有颁发合适的证书,这意味着该案件还没有“成熟”到接受法律质疑的地步。她说,在委员会颁发适当性证书之后,通常是提出法律质疑的适当时机。
格伦瓦尔德说,麦格劳-希尔案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在工作人员层面做出哪些决定,以及哪些决定要提交整个委员会审查方面,需要更加清晰和透明。
他说,当在工作人员层面做出决定时,保护主义者往往不会马上知道,当他们发现并试图参与时,法院说他们已经太晚了。结果可能会出现一种进退两难的局面,保护主义者和普通公众无法充分监督开发商的行为——以及市政府的许可。
格鲁内瓦尔德说,他能理解为什么某些LPC决定是在员工层面做出的,而不是提交给全体委员会。但他也认为,由于麦格劳·希尔大楼的重要性,涉及大楼内部的决策应该由全体委员会做出,他想知道,在员工层面,还有哪些关键决策可能应该由全体委员会做出。
“工作人员级别的决定已经失控,”他说。“我们说的不是一套门颜色正在改变的布鲁克林联排别墅。我们说的是一座世界建筑的纪念碑,麦格劳-希尔大厦。”
“不仅没有公开听证会,也没有公开通知。没人会知道。这就是问题所在……所有这些员工级别的决定都将公众拒之门外。”